标志的美丑,是由表现形状的基本元素点、线、面、色彩来体现的。优秀Logo把这些元素进行适当的安排或加工,构成一种新的形式,给予观者美的感受。
美的感受是借形式表现出来的,基本元素安排得恰当时,便会发生添一则过分,去一则嫌少,移一则失其和谐的情形。美感的法则不是人们凭空想象的,它是人们长期的经验总结,虽然美的标准不一定人人相同,但有一些规律是会引起共鸣的,也是人们心理上共同认可的原则。
对比
例如:对称、均衡、调和、节奏、重复、夸张及现代设计的一些基本形式。只要我们以美学上的美感法则和现代设计法则作为设计的依据,就会创造出适合人们审美标准的好作品。
①形状对比。将两种不同性质的形状并列能够获得对比关系,加强形状的视觉感受。例如:几何形与随意形、具象形与抽象形、简单形与复杂形互相并列。
②方向对比。主要表现进出、正反、上下、交流、集中、分散、速度等关系。
③明暗对比。主要表现受光及对光的反射效果,标志明暗对比实质上是黑白两种极色的对比,色彩表现也应在明暗度上有较大的反差,形成较强的视觉吸引力。
④面积对比。主要是大与小的对比,大的形象要有一定的力度感,小的形象应有一种吸引人的向心力,而形成视觉强有力的形象感。
⑤突变。指图形在某一位置上突破整体的构图规律,利用特殊形象引人注目。例如:位置突变、形状突变、肌理突变、点和线的突变等。
标志设计思路首先要按设计要求去感悟,立足于设计定位,抓住对象的特征去加以发挥。
调和
调和是从同性质或类似的东西中选取它们共通的部分,以不同形式把它们融合在一起。调和是多样化的统一,调和使形态彼此和谐、相近,增加标志的整体感。
①对称。是一种常见的表现手法,对称的形象会使人感到稳定和舒适。对称有倾斜对称、左右对称、旋转对称、放射对称、错位对称等变化效果。对称是一种比较容易取得的形式,具有完整、统一的格调。
②适合。指依靠形与形之间的互相适应来获得调和的效果。适合有形状、色彩、比例、质感的适合。形状的适合是同形适合,如圆与圆、方对方、角合角等。比例的适合是异形适合,两种性质的形状放在一起比例关系特别重要,应突出主要的形状。
③重复。指一个基本图形反复出现,形成强烈的规律性和统一感,从而达到调和的目的。一是基本图形组合的可能性;二是基本图形组合的美感;三是基本图形组合的整体感。这三点均要求简洁,重复主要是形与形之间形成定的关系,构成强有力的规律感。
节奏
①渐变。是基本图形的依次递减或递增,或是从一个基本图形缓慢而自然地过渡到另一个基本图形。前者是重复的变化,后者是形象转化的结果。
②发射。形象在视觉上有光耀感和眩目感,发射是通过多组线向心或离心的组合以获得明显的间隔和交替的效果,从而产生强烈的节奏。
③动感。动感是由动势产生的,而具动势的形象会产生明显的韵味和连续性,在视觉上能产生节奏感。标志是静止的平面艺术,要产生动势,一是靠连续卷曲的线来穿插;二是靠线的重叠、交替或局部虚化;三是靠线的起伏。
④起伏。是节奏的一种表现形式,以起伏求节奏是标志设计中常用的手法。起伏是将粗细、大小、高低等元素作音乐旋律般排列,形与形高低起伏、前后连贯,从而使人在视觉上产生一种愉悦的节奏感。
均衡
均衡是在无形轴左右两方的形状虽不完全相同,可看起来在质与量的方面,并不偏重于任何一方,而分量恰有相等的感觉。均衡式的图形主要是掌握重心,它的图形特点是异形同量,或对不同位置、大与小、静与动予以平衡处理,使之形成一种既活泼变化又协调统一的效果。
共用形
若干图形共同使用一部分形或线,并以此形成各自完整的图形,同时又相互依存、互借互生,形成一形多义、多形共用的有机整体。在标志设计中利用共用图形,可以使众多的图形重构成简洁的形象,传达丰富的含义和信息。
归纳与夸张
归纳使之简化,夸张使之变化,归纳与夸张能使形象的特征与特色更鲜明、更生动。例如:对具象形态的形加以取舍,加以抽象式变化处理,加以简洁明快地写意和表现,体现出一定的形象信息特征。
矛盾空间
在标志设计中常利用矛盾空间的立体构成,在二维空间表现三维空间,应用透视的原理,依赖视觉的幻觉产生标志的立体感,即在同一图形中表现多种空间时,随之出现的新的形态和似是而非的矛盾形态。
动感与光感
利用视觉转移,可以使原本静止的形态产生忽前忽后、忽凸忽凹的矛盾空间变幻效果;又由于是一个图形的双关性空间处理,从而吸引人们对形态的视错觉的想象,达到耐人寻味的层次感。
动感与光感是影响视觉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标志设计表现中,采用富有动感与光感的视觉变化,不失为强化视觉感染的有效办法。在处理上加以闪动、扭动、流动、飘动、明暗、线条的疏密变化,以取得动感或光感的表现效果动,或光的处理应注意相应的静或暗的处理,动感与光感才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