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1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
申请主体:商标到期前12个月内,希望继续保有该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流程&工期:商标续展约6-10个月完成(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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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全部材料递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跟进商标局受理进度,实时通知
商标局核准办理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 张纸上,空白处签字。
· 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处签字。
· 协议书:“代表人签字”处签字并填写联系电话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空白处盖公章
· 委托书:“委托人章戳”处盖公章
· 协议书:“代表人签字”处签字、填写联系电话并盖公章
· 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扫描件最佳)
· 照片要求:清晰规整,垂直拍摄,避免阴影,原图发送
商标有效期满以后,若不及时续展使用多年的商标将被注销
商标到期不续展,有可能被他人抢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长久持有并运营一个商标有助于提升品牌知名度